| • |
成績通知書上均附有一張有齒孔的中六入學取錄紙 |
| • |
學生正式接受學校的中六學位時,學校會收取該取錄紙,並且不會退還 |
| • |
在中六收生程序期間,其他學校將不會取錄沒有取錄紙的學生 |
| • |
截止申請日期為成績發放後的7天內 |
| • |
學校考生(必須透過學校遞交申請) |
| • |
自修生(可直接向考評局遞交申請) |
| • |
分為積分覆核及重閱答卷兩類,合共申請不可超過四科 |
| • |
積分覆核的結果約在截止申請後兩個星期通知考生,而重閱答卷的結果暫定於2010年8月31日(星期二)發放 |
| • |
覆核費用 |
| • |
於2011年8月底前,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均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,或這兩科在先前香港中學會考取得 E 級或以上成績;此兩科成績不需在同一次考試獲得;及 |
| • |
於2010年8月底前,在同一次香港中學會考最少4個其他科目取得總積點達4點,或在最佳的3個其他科目,取得總積點達5點或以上的成績,而各科目須獲不少於1點的成績。 |
簡言而之,考生必須於應考2012年高考之前,達至以下要求:
•6科合格 或 5科7分
•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合格 |